辦理程序:
在校生出具成績或在讀證明由所在學院教學辦公室出具,加蓋學院教學辦公室章后到辦公樓202加蓋山東建筑大學成績專用章。
已畢業學生成績證明到學校檔案館復印存檔成績單,加蓋檔案專用章后到辦公樓202加蓋山東建筑大學成績專用章。
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證明可直接到學籍科(辦公樓203)辦理,需攜帶本人有效證件(借書證、學生證、身份證)。
教務處不提供英文成績單,需要英文成績證明者可自行翻譯,將中、英文成績單一并交教務處學籍科(辦公樓203)復核,復核無誤后加 蓋學校成績專用章。英文成績單如為多頁,則每頁均需要寫明學籍信息;英文成績單中的課程順序須與中文成績單一致,成績不得更改。